签字前核对雇主、保证工时和税前工资
签署 arbeidsovereenkomst(劳动合同)前,先确认谁雇用你、合同属于哪一类、保证多少工时,以及 brutoloon(扣税前工资)是多少。对不清楚的条款,要求雇主书面确认,并保留自己的副本。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,但有些条款必须写下来。合同约定工作条件;你能否从事这份工作,还取决于国籍或居留许可。

这篇文章适用于在荷兰受雇工作的人,也包括通过派遣机构或 payroll安排工作的人。你的权利由合同、法律和适用的 collectieve arbeidsovereenkomst共同决定。
签字前逐项核对合同
先核对下面的条款,再按这 4 个步骤处理合同:
- 把合同草稿与录用通知、下表中的项目对照。
- 要求雇主书面确认不清楚的承诺,或写明要修改的内容。
- 阅读最终版本。
- 保留自己的副本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检查项目 | 必须明确的内容 |
|---|---|
| 雇主和岗位 | 法定雇主、一个或多个工作地点、职位、职责和开始日期 |
| 合同类型 | 无固定期限、固定期限、待命预协议、零工时、min-maxcontract(约定最低和最高工时的合同)、派遣或 payroll 合同;固定期限合同还须明确结束日期或结束事件 |
| 工时和排班 | 保证工时、通常工作日和时段、不可预测工作适用的 referentiedagen en -uren(参考工作日和时段)、上班通知期、换班和待命安排。参考日和时段决定雇主何时可以要求你工作。 |
| 工资 | 每小时或每月税前工资、发薪日、津贴、报销、加班费或调休,以及养老金扣款 |
| 休假 | 假期津贴、法定和额外休假、公共假日安排,以及怎样申请休假 |
也要看清哪些条款可能改变你的工资,或决定工作怎样结束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检查项目 | 必须明确的内容 |
|---|---|
| CAO | 完整的 CAO 名称、工资等级和适用版本 |
| 试用期与解约 | proeftijd(试用期)、通知期、是否有 tussentijds opzegbeding(提前解约条款)、固定结束日期,以及 aanzegplicht(固定期限合同的期满告知义务)。提前解约条款须赋予双方在期满前以通知方式解约的权利。 |
| 生病 | 报病程序、工资比例、等待日和职业健康服务联系人 |
| 培训和费用 | 必要培训、学习费用返还、差旅和设备 |
| 限制条款 | Concurrentiebeding(竞业限制条款)限制你为竞争对手工作。Relatiebeding(禁止招揽条款)限制你联系原客户及业务关系人。还要核对 nevenwerkzaamhedenbeding(限制兼职的条款)、保密、知识产权(作品和发明的权利)、单方变更(雇主未经你同意改变条件)和罚款。 |
荷兰劳动合同可以口头或书面订立。书面合同有助于证明双方的约定。试用期和竞业限制等条款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。保留录用通知、消息、排班、工时记录、工资单和银行入账记录。合同缺少信息时,要求雇主补充确认。
雇主必须提供哪些书面信息?
开始工作后,雇主必须在 1 周内提供第 1 组书面信息。第 2 组须在 1 个月内提供;如果合同更早结束,就须在结束前提供。信息可以写在合同里,也可以另行提供。Rijksoverheid(荷兰中央政府)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列出了具体项目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开始工作后的期限 | 应收到的信息 |
|---|---|
| 1 周内 | 双方姓名和地址、工作地点、岗位或工作性质、开始日期、固定期限、税前工资和发薪时间、正常工时及试用期。工作安排可预测时,包括加班和换班安排;不可预测时,包括变动模式、保证付薪工时、参考日和时段,以及上班通知期。 |
| 1 个月内;合同更早结束时,须在结束前 | 假期津贴和休假、其他带薪假、通知和解雇程序,以及合同类型。如适用,还包括养老金、CAO、培训,以及竞业限制或禁止招揽条款。 |
雇主可以提供纸质文件。用电子方式发送,需要你明确同意,而且你必须能查看、保存和打印。雇主须保留发送或接收的证明。文件写得不完整,法定权利仍然适用。要求雇主书面更正,这样有争议的承诺也有记录可查。
先分清你拿到的是哪种合同
合同类型决定什么时候结束,以及哪些工时有保障。下面是你可能遇到的主要类型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合同类型 | 现行规则下意味着什么 |
|---|---|
| Vast contract(无固定期限合同) | 没有结束日期。雇主通常须得到你的同意、UWV(Uitvoeringsinstituut Werknemersverzekeringen,员工保险机构)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的许可,或法院决定,才能结束合同。 |
| Tijdelijk contract(固定期限合同) | 在约定日期或事件发生时结束。提前结束通常须有书面提前解约条款;还可能适用合同链规则和期满告知义务。 |
| Voorovereenkomst(待命预协议) | 你可以接受或拒绝一次上班通知。每接受一次,都会为该工作期间成立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 |
| Nulurencontract(零工时合同) | 有劳动合同,但没有固定工时。现行待命工作保障适用。能否获薪取决于不工作时不付工资的条款、入职时长,以及没有工作的原因。 |
| Min-maxcontract | 最低工时和相应工资有保障。雇主在约定工作日和时段内通知你,且符合提前通知期限时,你通常须按通知工作,但工时以约定的最高工时为限。 |
| Uitzendovereenkomst(派遣劳动合同) | 派遣机构是雇主,用工客户指挥工作。适用的 CAO、用工阶段,以及是否有 uitzendbeding(派遣条款),决定终止派遣任务或合同的难易程度。 |
| Payrollovereenkomst(payroll 劳动合同) | Payroll 公司是正式雇主,用工客户选择了你并指挥工作。你享有与客户方同类员工相同的劳动条件和法律地位;养老金须符合要求,另有专门规则。 |
连续签固定期限合同,什么时候转为无固定期限?
连续签第 4 份固定期限合同时,通常就会转为无固定期限。连续固定期限合同的总时长超过 3 年时,通常也会转为无固定期限。间隔不超过 6 个月的合同计入同一条合同链。换了雇主,但由继任雇主安排类似工作,也可能计入,须看具体情况。
BBL(beroepsbegeleidende leerweg,边工作边学习的职业培训)合同不计入。未满 18 岁、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12 小时的员工合同,也不计入。每年最多开展 9 个月的周期性工作,CAO 可以把中断合同链所需的间隔缩短至 3 个月。
派遣工作,或工作性质确实需要固定期限合同时,CAO 可以把上限放宽至 4 年内 6 份合同。一些培训合同、董事职位、学校病假替岗,以及指定职位或行业另有例外。核对现行合同链规则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和适用的 CAO。
2026 至 2028 年灵活用工规则怎样变化?
现行合同链和待命工作规则继续适用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Wet meer zekerheid flexwerkers(提高灵活用工保障的法律)已经通过。生效日期决定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为下面的变更规定了不同日期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生效日期 | 变更 |
|---|---|
| 2026 年 12 月 31 日 | 新法律赋予派遣员工同等或至少等值的劳动条件。适用的 CAO 可能已经提供这些权利。 |
| 2027 年 1 月 1 日 | Waadi(Wet allocatie arbeidskrachten door intermediairs,通过中介提供劳动力的法律)的其他若干变更生效。 |
| 2028 年 1 月 1 日 | 中断合同链所需的间隔通常改为 36 个月。大多数普通零工时和 min-max 合同改为 bandbreedtecontracten(约定工时区间的合同),最高工时通常不得超过最低工时的 130%。派遣用工阶段也会缩短。 |
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,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16 小时,仍适用 6 个月的合同链间隔。2028 年 1 月 1 日前订立的固定期限合同,仍按原来的 6 个月间隔处理。法律改变时,已经适用 CAO 例外的合同,可以暂时继续沿用较多合同份数、较长总期限或不同继任雇主规则。保护持续至 CAO 到期,或法律改变后 12 个月,以较早者为准。还有其他例外和过渡规定。如果合同跨越这些日期,须再次核对法律。
待命工作有哪些保障?
把合同和 CAO 与下面 5 项保障逐一对照:
- 雇主通常须至少提前 4 个日历日,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你上班。CAO 通常可以缩短至不少于 24 小时。下方的季节性工作例外可能取消这项保障。
- 雇主在通知期限内取消上班,或改变上班时间,你仍有权获得原定工时的工资。下方的季节性工作例外可能取消这项保障。
- 没有固定工时,或每周工作少于 15 小时且时段不固定时,每次通知上班通常须至少支付 3 小时工资。
- 工作满 12 个月后,雇主通常须在接下来的 1 个月内,按过去 1 年的平均工时提议固定工时。下方的季节性工作例外可能免除这项义务。
- Min-max 员工即使没有被通知上班,也须获得保证最低工时的工资。
你可以拒绝固定工时的提议。只要继续待命工作,雇主通常须在此后每满 12 个月时再次提出。下面的季节性工作例外也可能免除这项义务。
根据季节性工作规则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,CAO 可以对指定岗位取消提前通知、取消排班仍须付薪和提议固定工时的保障。这些岗位必须因气候或自然条件每年最多只能开展 9 个月。还必须满足另一项条件:同一名员工无法在一年内连续从事这些工作超过 9 个月。做这些岗位的零工时员工,辞职通知期仍为 4 天。
零工时合同可以书面约定,在入职后的前 6 个月不支付未工作时段的工资。CAO 只能对指定的偶发工作延长这段期间,而且工作量须不固定。期限过后,如果没有工作的原因属于雇主的责任,雇主通常仍须付薪。
工作安排形成稳定模式满 3 个月后,你可以援引 rechtsvermoeden van arbeidsomvang(工时的法定推定),要求按这 3 个月的平均工时确定工时。雇主可以提供证据反驳。
派遣合同与 payroll 合同分别怎么查?
做派遣工作时,派遣机构是你的雇主,用工客户负责指挥工作。现行法律规定,工资、费用补偿、工作和休息时间、加班及休假等核心条件须平等对待。机构不得向你收取介绍工作的费用,并须在上班前提供工作地点的书面信息。
向派遣机构问清适用哪份 CAO、你处于哪个用工阶段,以及合同有没有 uitzendbeding。核对这项条款关于结束合同和生病的规定。ABU(Algemene Bond Uitzendondernemingen,派遣企业协会)的 CAO 不会自动适用于每家机构。
适用 ABU CAO 2026–2028 的工作,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已经享有至少等值的劳动条件。单项条件可以不同,但工资和工时等核心条件,以及整体待遇,都须至少等值。降低某项核心条件时,须由另一项核心条件补偿。要求机构提供客户方的待遇,并说明是怎样比较的。
在 payroll 安排下,通常由用工客户招聘你,并指挥工作。Payroll 公司负责正式雇用你。你至少享有与客户方同类员工相同的劳动条件和法律地位;养老金须符合要求,另有专门规则。派遣阶段规则和派遣条款不适用。客户结束 payroll 安排,本身不能成为解雇你的理由。
把 CAO 和合同条款一起看
CAO 可能因企业协议、雇主加入雇主协会,或合同中的约定而适用。政府宣布普遍约束,也可以使它适用。核对适用范围、日期和全文。
强制性法律优先,除非法律明确允许 CAO 另作规定。最低标准型 CAO 允许个人合同给员工更好的条件。统一标准型 CAO 则只能在它允许的范围内改变条件。个人合同与适用 CAO 冲突时,通常以 CAO 条款为准。
试用期最多有多长?
试用期须采用书面形式,或由 CAO 规定。你和雇主适用的期限必须相同。固定期限为 6 个月或更短的合同,不得设试用期。其他合同通常最多为 1 或 2 个月,见下表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合同 | 最长试用期 |
|---|---|
| 固定期限为 6 个月或更短 | 不得设试用期 |
| 固定期限超过 6 个月,但不足 2 年 | 1 个月 |
| 固定期限合同,但没有固定日历结束日期 | 1 个月 |
| 固定期限至少 2 年,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| 2 个月 |
CAO 可以调整固定期限合同的试用期规则,但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。续约,或固定期限转为无固定期限时,新试用期通常无效。换到继任雇主后职责相同,也一样。只有新工作明显需要不同技能或职责,才可能允许重新约定试用期。
在有效试用期内,任何一方都可以立即结束合同。如果你要求雇主说明理由,雇主必须书面提供。歧视性解雇仍被禁止。
限制工作或要求付费的条款要查什么?
竞业限制和罚款条款必须写下来。接受前,问清下面每项限制会怎样影响你的岗位,以及你已经在做的其他工作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条款 | 核对内容 |
|---|---|
| Concurrentiebeding 或 relatiebeding | 你须年满 18 岁,并书面接受。固定期限合同本身须说明,有什么迫切的企业或服务利益需要该限制。法院可以撤销或缩小不合理的条款,也可以在审理期间暂停执行。禁止招揽条款适用同样规则。 |
| 单方变更 | 雇主使用书面变更条款,须有重大利益。按合理和公平标准,这项利益须超过你维持原条件的利益。 |
| Boetebeding(罚款条款) | 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哪项规则被违反,以及罚款。法律限制金额及款项由谁收取。工资高于最低工资的员工,可以书面约定例外;法院可以降低过高的罚款。接受高额或重复罚款前,先寻求建议。 |
| 保密 | 核对哪些信息须保密、持续多久,以及违约后果。违反保密条款不会自动构成立即解雇的理由。 |
| 知识产权 | 为雇主创作的作品,版权通常归雇主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如果发明属于你的岗位职责,专利权也可能归雇主,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核对书面协议、之前创作的作品和业余项目。 |
培训费能要求你返还吗?兼职能被限制吗?
法律或 CAO 要求雇主提供的培训,必须免费,包括完成或继续当前工作所必需的培训。培训计入工作时间,并应尽可能安排在你的正常工作时段。要求你返还这类培训费用的条款无效。
法律要求你在首次上岗前就持有的文凭或证书,其培训通常不属于这项免费规则,但具体情况可能影响判断。其他学习可以约定返还费用。问清课程适用哪项规则,要求写明返还条件,并在签字前找人审核。
如果你通常每周为个人雇主工作不到 4 天,免费培训和计入工时的规则有一项例外。工作必须全部或几乎全部是为该雇主的家庭服务,包括照顾家庭成员。雇主帮助你接受必要培训的一般义务仍然适用。
雇主执行 nevenwerkzaamhedenbeding时,必须有客观理由,并在那时向你说明。不必在签合同时预先把理由写入合同。
核对工资、工时、休假和病假
下面的法定标准。除非列出的例外适用于你,否则按这些标准执行。合同或 CAO 可以给你更高的工资或更多休假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项目 | 现行法定标准 |
|---|---|
| 最低工资 |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年满 21 岁的员工须至少获得每小时 €14.99 税前工资。15 至 20 岁适用较低的法定青年工资标准。每年 1 月和 7 月重新核对。 |
| 假期津贴 | 通常至少为税前工资的 8%,包括相关加班工资。只有工资达到最低工资的 108% 或以上时,CAO 才能规定不单独支付。工资超过最低工资的 3 倍时,可以书面约定降低津贴或不支付。 |
| 带薪休假 | 每年的法定休假小时数,至少为每周工时的 4 倍。雇主通常须批准休假申请。因重大经营理由或集体休假安排,可以拒绝你申请的日期,但须在 2 周内书面反对。法定休假通常在取得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失效;如果你因合理原因无法休完,可以适用例外。CAO 或书面协议可以延长。额外休假通常在 5 年后失效。 |
| 排班和加班 | 大多数成年员工每天最多工作 12 小时、每周最多 60 小时,但不能每周都达到这个上限。4 周平均每周最多 55 小时,16 周平均最多 48 小时。夜班通常每班最多 10 小时。部分工作和员工另有规定。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加班工资的加成,合同或 CAO 须说明支付加班费还是安排调休。 |
| 生病 | 雇主通常须继续付薪,最长可达 2 年,金额至少为正常工资的 70%。第 1 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,第 2 年可以低于。CAO 或合同可以规定更高金额。只有合同或 CAO 写明,才有 1 或 2 个不付工资的等待日。固定期限合同在你生病期间到期时,雇主通常停止付薪,UWV 可能接手。待命和派遣员工的情况,取决于当时有效的合同和适用条款。 |
| 工资单 | 把工时、税前工资、津贴、假期津贴、扣款和实发金额,与合同、CAO 及自己的工时记录核对。 |
按最低工资工作 20 小时,税前收入是多少?
例如,2026 年 10 月,一名年满 21 岁的员工按最低时薪 €14.99 工作了 20 小时。这些工时的税前工资为 20 × €14.99 = €299.80,还没有减去税款和其他扣款。按 8% 计算,四舍五入后的假期津贴另为 €23.98。雇主可以把假期津贴与正常工资分开支付。
想了解工资以外的补助,查看 Toeslagen(政府补助)说明。
这份工作是否符合你的工作许可?
EU(欧盟)、EEA(欧洲经济区)和瑞士公民通常无需荷兰工作或居留许可即可工作。其他国籍的员工,可能需要雇主办理 TWV(tewerkstellingsvergunning,工作许可),也可能需要本人取得 GVVA(gecombineerde vergunning voor verblijf en arbeid,居留与工作合并许可)。有些居留许可本身另附工作条件。
签好的劳动合同不能替代工作许可。开始工作或更换雇主前,核对 IND(Immigratie- en Naturalisatiedienst,移民局)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的决定。下方的工作权利说明会帮助你读懂居留卡上的条件。
合同会通过哪些方式结束?
结束合同的途径取决于谁提出,以及理由是什么。试用期内终止、合同到期和双方达成终止协议,各自的规则都不同于雇主解雇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情形 | 现行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固定期限合同到达约定终点 | 通常自动结束。雇主可能另有书面期满告知义务。通常只有合同包含书面提前解约条款,才能在期满前以通知方式结束。 |
| 你辞去无固定期限工作 | 法定通知期通常为 1 个月,通常在月底结束。发出通知前,先核对 CAO 和合同。 |
| 雇主以经济原因或长期患病为由解雇 | 雇主通常须先取得 UWV 许可,再发出解雇通知。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提前解约条款时,雇主须改为向法院申请。 |
| 雇主以绩效、行为、工作关系破裂或其他个人理由解雇 | 通常向分区法院申请解除合同。 |
| 有效试用期内 | 任何一方都可以立即结束,无须通知期。对方要求时,提出终止的一方须书面说明理由。歧视性解雇仍被禁止。 |
| Ontslag op staande voet(立即解雇) | 须有紧急理由。雇主必须立即采取行动,并立即告知理由。马上寻求建议,因为向法院提出异议通常只有 2 个月。 |
| Vaststellingsovereenkomst(协商终止协议) | 签署必须自愿,并采用书面形式。签字前,商定结束日期,核对补偿、是否免除上班义务,以及未用休假。协议中写了一句话,并不保证你能拿到失业金。 |
你和雇主分别要提前多久通知?
你的法定通知期通常为 1 个月。书面合同可以延长,但最多为 6 个月;这时雇主的通知期通常须至少为你的 2 倍。零工时合同的辞职通知期通常为 4 天,或 CAO 中更短的上班通知期。如果零工时合同有固定期限,要在约定结束前以通知方式解约,还须有书面提前解约条款。指定季节性岗位的零工时合同,辞职通知期仍为 4 天。
雇主通常适用的法定通知期随工龄增加,从 1 个月至 4 个月: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工龄 | 雇主通知期 |
|---|---|
| 不足 5 年 | 1 个月 |
| 5 年至不足 10 年 | 2 个月 |
| 10 年至不足 15 年 | 3 个月 |
| 15 年或以上 | 4 个月 |
CAO 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另作规定。达到 AOW(Algemene Ouderdomswet,国家养老金法)规定的领取年龄后,雇主的通知期为 1 个月。有时可以扣除办理程序所用的时间,但至少须保留 1 个月。
提前解约和期满告知是两项不同规则
tussentijds opzegbeding 决定固定期限合同能否通常提前结束。aanzegplicht 关乎续约。合同至少为 6 个月,而且结束日期固定时,雇主须至少提前 1 个月书面说明是否续约,以及续约采用哪些条件。
不足 6 个月的合同、没有固定结束日期的合同(例如部分项目合同),以及因派遣条款结束的派遣合同,不适用期满告知义务。完全没有告知,补偿最多为 1 个月税前工资;迟告知则按比例计算。雇主被宣布破产、获准暂停支付,或进入法定债务重组后,无须支付期满告知补偿。
签署终止协议后有多久可以反悔?
你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签署终止协议。签后可在 14 天内书面撤回,无须说明理由。协议没有写明反悔权时,期限为 21 天。决定前,找人审核文件。谁发起终止、法定通知期和劳动关系结束日期,都可能影响失业金。双方同意终止,不会自动产生法定过渡补偿金,须明确谈妥。如果撤回前一份协议后 6 个月内,又与同一雇主签订终止协议,就不会获得新的反悔期。
被雇主解雇或不续约时,过渡补偿金怎么算?
雇主解雇你或不续约时,transitievergoeding(过渡补偿金)通常从入职第 1 天起累计。每工作 1 年,补偿为税前月工资的 1/3;剩余期间按比例计算。2026 年上限为税前 €102,000;若 1 年税前工资更高,则以年薪为上限。计算时包括假期津贴和相关额外工资。
如果你熟悉中国大陆经济补偿通常按每工作 1 年计 1 个月工资,或台湾劳退新制资遣费按每年计 0.5 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,不要直接用它们计算荷兰的 transitievergoeding。这里通常每工作 1 年按税前月工资的 1/3 计算,还要核对上文的适用条件和上限。
员工因 ernstig verwijtbaar handelen of nalaten(严重过错行为或疏忽)被解雇,是不享有补偿的例外之一。其他例外包括未满 18 岁且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12 小时、雇主资不抵债,以及达到适用的退休年龄。某些替代合同的提议也会使员工不再享有补偿。因经济原因解雇时,CAO 可以规定用其他安排替代补偿金。双方同意终止,不会自动产生法定补偿,须明确协商。
向法院提出请求,期限有多短?
按你实际提出的请求核对期限。要求雇主重新考虑,不能代替向法院提交申请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请求或步骤 | 须遵守的期限 |
|---|---|
| 质疑劳动合同被终止,包括立即解雇 | 通常须在合同结束后 2 个月内向分区法院提交申请 |
| 只要求期满告知补偿 | 固定期限合同结束后 2 个月内提交申请 |
| 只要求过渡补偿金 | 合同结束后 3 个月内提交申请 |
| 撤回已签的终止协议 | 14 天内书面提出;协议未告知反悔权时为 21 天 |
| 追索欠付工资或假期津贴 | 通常从每笔款项应支付之日起算 5 年。向法律顾问咨询怎样保护权利,或中断时效。 |
合同有争议时,找谁解决?
按问题选择处理途径。保留合同和工资支付记录,法律顾问才能核对有争议的条款。
较宽的表格可以左右滚动。
| 问题 | 第一步 | 接下来找谁 |
|---|---|---|
| 缺少条款、工时不对,或合同工资未付 | 写信给雇主或人事部门,写明条款、金额、日期和证据 | 工会、法律费用保险公司、Het Juridisch Loket(法律咨询服务)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、律师或分区法院 |
| CAO 未执行,或条文解释有争议 | 向雇主指出具体的 CAO 条文 | CAO 签约各方、工会、行业争议委员会、Het Juridisch Loket 或法律顾问;政府部门不裁决 CAO 争议 |
| 低于最低工资或最低假期津贴;工时过长;工作不安全或违法 | 保留合同、排班、工时记录、工资单和银行流水 | Nederlandse Arbeidsinspectie(荷兰劳动监察局)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;面临即时危险时拨打 112 |
| 被催逼签字、遭立即解雇,或合同结束日期临近 | 为了守住期限,不要等待内部回复 | 工会、Het Juridisch Loket 或劳动法律顾问;Rechtspraak(荷兰司法机构):员工解雇诉讼程序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说明如何向法院提交申请 |
| 雇主威胁执行竞业限制或禁止招揽条款 | 如果需要法院作出紧急决定,及时寻求法律建议 | 工会、Het Juridisch Loket 或劳动法律顾问;Rechtspraak:竞业限制紧急程序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|
| 受到胁迫、护照被扣、被威胁或遭劳动剥削 | 先到安全地点;只有安全时才保留证据 | 劳动监察局;面临紧急危险时拨打 112 |
保留签署的合同、适用版本的 CAO、修改文件、排班、工时记录、工资单、银行流水、电子邮件和信件。记录每份文件收到的日期。雇主否认口头承诺时,双方实际怎样工作,也可能成为重要证据。
按你接下来需要弄清的问题,选择文章:
- 作者
- 作者 Inburgering.org team
- 审核人
- 审核 Kirill Svavolia
官方来源
- Rijksoverheid: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口头和书面劳动合同,以及雇主须在 1 周和 1 个月内提供的书面信息
- Business.gov.nl(荷兰政府企业信息网站):劳动合同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可预测及不可预测工作的书面信息义务,以及休假、解雇、培训和兼职条款
- Rijksoverheid:固定期限合同什么时候转为无固定期限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现行合同链规则、间隔、继任雇主、CAO 调整和法定例外
- Staatsblad(荷兰法律公报)2026 年第 205 号:Wet meer zekerheid flexwerkers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已通过的法律文本,涉及未来 36 个月合同链间隔、工时区间合同、派遣合同和等值劳动条件
- Staatsblad 2026 年第 206 号:生效日期决定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2026 年 12 月 31 日、2027 年 1 月 1 日和 2028 年 1 月 1 日的生效日期
- Rijksoverheid:待命合同有哪些类型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待命预协议、零工时和 min-max 合同、提前通知、每次上班最低工资小时数,以及工作满 12 个月后的固定工时提议
- Rijksoverheid:固定工时的权利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根据 3 个月平均工时提出工时法定推定
- Rijksoverheid:派遣员工的劳动条件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派遣机构作为雇主、平等待遇、不得收取介绍工作费用,以及工作地点书面信息
- ABU:CAO voor Uitzendkrachten 2026–2028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2026 年 5 月英文文本,包括在协议适用时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享有等值劳动条件
- Business.gov.nl:payroll 用工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payroll 劳动关系、同等条件和法律地位、养老金及解雇保护
- Business.gov.nl:集体劳动协议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最低标准型和统一标准型 CAO、普遍约束效力,以及与个人条款冲突时的优先适用
- Rijksoverheid:怎样查找适用的 CAO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企业 CAO、雇主协会会员身份和普遍约束决定怎样使 CAO 适用
- Business.gov.nl:试用期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书面形式、最长期限、双方期限相同,以及重复设置试用期的限制
- Business.gov.nl:竞业限制条款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书面接受、年龄要求和固定期限合同的迫切利益条件,包括禁止招揽条款
- Rijksoverheid:现行竞业限制规则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现行竞业限制规则,以及尚未成为法律的改革计划
- 议会记录:Burgerlijk Wetboek(民法典)第 7:611a 条的必要培训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雇主提供培训的义务,以及首次上岗所需职业资格的例外
- Staatsblad 1998 年第 107 号:Burgerlijk Wetboek 第 7:613 条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书面单方变更条款的法定利益权衡标准,以及罚款条款的修订
- Staatsblad 1996 年第 406 号:Burgerlijk Wetboek 第 7:650 条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员工罚款的书面形式、收款用途、上限和法院调整规则,须结合 1998 年修订阅读
- Business.gov.nl:版权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员工为雇主创作作品时,版权通常归属的规则
- Government.nl(荷兰政府英文网站):最低工资金额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,年满 21 岁员工的最低时薪为 €14.99,以及青年工资标准
- Business.gov.nl:假期津贴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8% 规则、CAO 和高收入例外、支付时间,以及 5 年请求期限
- Business.gov.nl:休假权利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法定最低休假、失效规则,以及劳动关系结束时的折现支付
- Rijksoverheid:怎样申请休假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休假审批、2 周书面反对期限,以及无法休完时的延长保护
- Business.gov.nl:Arbeidstijdenwet(工时法)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最长和平均工时、排班通知、休息,以及法律未统一规定加班工资加成
- Business.gov.nl:病假工资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继续付薪、最长 2 年期限、固定期限合同到期,以及复工义务
- Rijksoverheid:病假等待日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只有合同或 CAO 写明,才适用 1 或 2 个不付工资的等待日
- Business.gov.nl:通知期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员工和雇主的通知期,以及固定期限合同提前解约须有书面条款
- Rijksoverheid:固定期限合同结束前的告知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义务、补偿和例外
- Rijksoverheid:解雇途径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UWV 和分区法院途径,以及员工遭解雇后的选择
- Rijksoverheid:立即解雇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紧急理由、立即告知,以及 2 个月异议期限
- Rijksoverheid: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关系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书面终止协议,以及 14 天或 21 天书面撤回期限
- Rijksoverheid:过渡补偿金金额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从入职第 1 天起累计、每工作 1 年按税前月工资的 1/3 计算,以及 2026 年 €102,000 或更高年薪的上限
- Rechtspraak:员工解雇诉讼程序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解雇和期满告知补偿的 2 个月期限,以及过渡补偿金的 3 个月期限
- IND:雇用外国员工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欧盟、欧洲经济区和瑞士公民的自由流动,以及其他国籍的 TWV、GVVA 和居留许可途径
- Nederlandse Arbeidsinspectie:举报不公平或不安全工作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少付工资、工时过长、不安全或违法工作,以及劳动剥削的举报途径
- Rijksoverheid:雇主不遵守 CAO 时怎么办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雇主、CAO 签约方、工会、Juridisch Loket、法律顾问和行业争议处理途径
- Business.gov.nl:工资和工资单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工资单须列出的项目,以及付款记录
- Government.nl:低于最低工资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应对少付工资、向劳动监察局举报,以及工资和假期津贴的 5 年追索期限
- Staatsblad 2022 年第 277 号:培训和兼职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雇主须提供的培训、返还条款无效、限制兼职的理由,以及书面信息期限
- 议会记录:限制兼职须说明理由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雇主执行兼职限制时须说明理由,但不必事先把理由写入合同
- Rijksdienst voor Ondernemend Nederland(RVO,荷兰企业局):员工发明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专利归属的书面约定、岗位职责判断,以及职责以外的发明
- Rijksoverheid:员工辞职通知期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按日历月计算的通知、书面延长至最多 6 个月,以及雇主至少 2 倍的通知期
- Rijksoverheid:谁有权获得过渡补偿金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员工行为、退休、资不抵债、替代合同,以及经济原因解雇的 CAO 例外
- Rijksoverheid:短时待命工作至少应付多少工资?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工时未约定,或每周少于 15 小时且时段不固定时,至少支付 3 小时工资的规则
- Staatsblad 2014 年第 216 号:劳动法规定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合同链例外、期满告知、终止协议撤回和法院权利消灭期限;其他条款须结合后续修订
- UWV:结束劳动关系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双方同意终止的协议、协商补偿,以及影响失业金的通知期
- Rechtspraak:竞业限制紧急程序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通过紧急法院程序暂停竞业限制或禁止招揽条款
- Het Juridisch Loket:工作和收入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劳动法律咨询,以及解雇、合同和工资争议方面的帮助
- Rechtspraak:罚款条款判决 ECLI:NL:RBOVE:2026:4560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现行书面形式和款项用途规则,以及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时允许的书面例外
- Rechtspraak:变更条款判决 ECLI:NL:GHARL:2026:771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第 7:613 条下单方变更的现行利益权衡标准
- 议会答复:试用期内解雇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试用期内仍适用禁止歧视的规则
- Rijksoverheid:用工客户的 payroll 规则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payroll 员工不得适用派遣阶段合同或派遣条款
- Staatsblad 2019 年第 219 号:待命和 payroll 规则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提前通知、取消排班工资和固定工时提议的季节性例外、季节性岗位 4 天辞职通知期,以及 payroll 排除规则
- 议会记录:灵活用工改革说明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第 611a(5) 条是由一般保护替代的反报复条款,并非家庭服务培训例外
- 议会记录:电子劳动信息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第 7:655 条下员工明确同意,以及可以查看和保存的电子劳动信息
- Rechtspraak:书面提前解约条款判决 ECLI:NL:RBROT:2022:6577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根据第 7:667(3) 条,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在期满前以通知方式解约的权利,须书面约定
-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: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第 47 条说明中国大陆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,通常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;另有不足 1 年和高收入规则。
- 台湾劳动部:資遣費給付標準 (外部网站,在新标签页中打开) - 台湾劳退新制资遣费按每满 1 年支付 0.5 个月平均工资计算,不足 1 年按比例计算,并有 6 个月平均工资的上限。